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3-05 作者: 团委
各学院:
为培养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更好地备战“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团委决定即日起启动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由于2024年赛事通知尚未发布,以下内容根据上一届竞赛进行编写):
一、赛事介绍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竞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省级复赛由各省份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赛要求
1.每名参赛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项目。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5人。校赛决赛结束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如遇竞赛章程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2.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如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团队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需确保成果产权为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赛程安排
按照国赛以及省赛的常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校内选拔赛安排如下:
(一)学院申报阶段(2024年3月20日前)
各学院组织各参赛团队填写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2024年3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至学校。各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确认,由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符合参赛要求且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作品统一报送至学校。
(二)校级初赛阶段(2024年3月底)
竞赛工作专班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校内评审,采用书面评审的形式,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团队协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推荐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阶段(2024年4月)
学校竞赛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结合文本和路演答辩表现评定项目终审成绩,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江苏省选拔赛。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在2024年3月22日之前,将推荐团队的申报表、创业计划书、项目展示材料、学院推荐汇总表及组织情况报告表打包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样表供参考,具体要求待团中央正式发文后另行通知):
①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
②创业计划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③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④路演PPT(转换成PDF格式)及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其中材料③须于3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nhjctw@126.com。材料①、②、④最迟于3月22日前电子版报送至邮箱nhjctw@126.com,需每个项目1个压缩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主题为“xx学院‘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材料提交”。纸质版报送至德馨楼219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选拔赛将按一定比例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并遴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江苏省选拔赛;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将综合考评各院系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群体基础水平、成效、竞赛活动的发动宣传工作,对作品资格审查及初赛组织情况,报送作品的及时性、规范性等进行评定。
六、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深入做好“挑战杯”工作是推动第二课堂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一环。各学院、单位应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积极成立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的“挑战杯”竞赛工作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加强赛事组织领导。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
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广泛动员、踊跃参与、认真选拔,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全面衡量,好中选优,精益求精,遴选本院系优秀作品参赛,加强思路与方法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创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单位要运用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积极营造校园科创和实践生态,促进参赛学生全面发展。
七、联系方式
为方便赛事组织、咨询交流,校团委使用QQ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交流群”(群号:315152010),请有意向参加“挑战杯”竞赛的同学加入QQ群;同时,微信公众号“金橙青年”将及时发布赛事通知、分享参赛资料,欢迎广大师生关注。
附件:
附件2 南航金城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封面及要求(往届供参考)
附件4【供选题参考】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名单